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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10号楼大堂展厅展板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10号楼大堂展厅展板设计服务招标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范围:对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10号楼大堂进行展厅展板的改造设计,大堂展板内容应包含坪山区及园区生物医药发展历程、biopark及园区基本情况介绍、园区运营服务内容、园区企业及人才招商成果、创新孵化、未来愿景等内容。供应商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主题、风格要求、展板框架、文案资料、图片素材等信息资料进行设计。详见招投标文件服务内容。

2.成果要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10号楼大堂展厅展板最终设计稿。图形文件采用PDFJPG两种文件格式

3.服务周期:

自双方签订合同起,12 个工作日内提供园区大堂展板、荣誉墙设计初稿,甲方收到设计初稿后如有修改意见需在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每收到甲方修改意见后 3-5 个工作日内提供一次修改稿(如遇节假日顺延)甲乙双方都需积极配合项目进度。2、如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作品设计稿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无其他修改意见反馈或 12 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实质性资料供乙方修改,则视为甲方默认以此作为作品设计最终稿,即为最终定稿时间。

4.投标上限价格:

最高报价上限为人民币贰万伍仟捌佰元整(¥25,800.0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高上限,否则将导致废标。

5.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供应商资格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截止至采购公告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C.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供应商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相关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供应商不被接受。

7.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文件为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两者内容出现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电子文档在成都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进行上传,纸质文档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或快递至成都市福盛东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辉路14号成都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10号楼21层;签收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5-23908839 ;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35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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